根据《龙岩市科学技术局、龙岩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厦门大学龙岩产教融合研究院共建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龙科综〔2019〕48号)《厦门大学龙岩产教融合研究院关于印发〈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厦大岩研究院综〔2021〕4 号)的文件规定,我院对2021年申报的科技计划项目进行了评审,经过专家评审、院务会研究等环节,拟定3项申请项目为立项项目,公示期为2021年3月13日至2021年3月17日。有关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项目持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实名与我单位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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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大学龙岩产教融合研究院
2021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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